【的士記分制】違例記分表及相應罰則|的士服務改進課程詳情|投訴的士司機途徑
《的士司機違例記分條例》已於 2024 年 9 月 22 日生效,若的士司機干犯有關罪行被定罪或判定額罰款的法律責任,便會被記相應的分數,若累積至一定分數,則會觸發相應的行動或懲罰,最高刑罰可被停牌半年。快而保與大家詳細講解的士司機記分制的記分項目、相應罰則與的士服務改進課程詳情,以及乘客投訢的士司機的途徑。
的士記分制|11 項的士司機違例記分
記分制根據所犯罪行的嚴重程度劃分為 3 級,以下為記分事項及對應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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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機違例記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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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行 |
被記分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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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或忽略運載租用人要求數目的乘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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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或忽略發出收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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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將的士計程錶設定於記錄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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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客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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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採用最直接而切實可行的路綫駛往目的地 (兜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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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租用人同意,允許租用人以外的任何人登上的士(釣泥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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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騙或拒絕知會乘客或有意乘車的人有關適當的收費及前往某處的路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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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收車費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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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拒絕或忽略接受租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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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或忽略駕駛的士至租用人指示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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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損、損壞或更改的士計程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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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記分制|被記分數及相應行動與罰則
當的士司機在任何兩年期間被記的分數累計至指定水平時,便會觸發相應的行動或罰則。若該司機沒有遵從有關要求而未有合理辯解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被罰款 5,000 港元及監禁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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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記分數及相應罰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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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記分數 |
相應行動及罰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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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至 14 分 |
運輸署署長會向該名司機送達一份違例記分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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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分或以上 |
該名司機會收到一份強制修習的士服務改進課程通知,並須在指定限期內自費修習以及完成有關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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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分或以上 |
該司機可被取消駕駛的士資格,如屬首次被取消駕駛的士資格,停牌期為 3 個月,其後再被停牌則每次為期 6 個月 |
的士記分制|的士服務改進課程

如果的士司機因觸犯《的士司機違例記分條例》而被法庭或裁判官判處修習的士服務改進課程,或者兩年內累積被記 10 分,每被記滿 10 分,便需要於限期內完成該課程。
課程總課時為 4 小時,採用單元結構方式以面授形式進行。當中除了教授學員違例記分制度、兩級制罰則及與的士司機有關的規例,還會教授正確的服務態度和客戶服務標準及情緒管理,以提升業界服務質素。
無論有否收到強制修習通知,所有的士司機均可自費修習的士服務改進課程。課程會以出席率、準時情況(遲到逾 15 分鐘或缺席即無法修畢)、專注度、參與課堂及小組討論與活動的積極性作為衡量準則,如果學員表現令人滿意及於課末筆試取得合格成績,便可獲發的士課程完課證書。的士司機亦會從違例記分總分中扣減 3 分,除了以下 3 種情況:
- 該名司機並無任何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分數,即 0 分
- 該名司機的被記分數總分為 15 分或以上
- 運輸署署長曾於過去 2 年內因該名司機完成的士服務改進課程,而在被記的的士司機違例記分總分中減除分數
的士記分制|乘客投訴會否記分?如何投訴的士司機?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曾指出,的士司機不會單純因乘客投訴而被記分,而是要經警方調查取證及法庭定罪才會記分。
如乘客懷疑的士司機違反相關條例,可以記下司機姓名、車牌、司機證編號及事件日期、時間、地點等詳細資料,向警方舉報或致電 1823 作出投訴。乘客亦可填寫交通諮詢委員會投訴表格,若舉報人願意出庭作證,交通投訴組便會將個案轉交警方,並由警方因應情況票控的士司機。
常見問題
的士記分制有甚麼罰則?
當的士司機在任何兩年期間被記的分數累計至 8 至 14 分,會收到違例記分提示;10 分或以上會收到一份強制修習的士服務改進課程通知,並須在指定限期內自費修習以及完成有關課程;如果已達 15 分或以上,便可被停牌,首犯的停牌期為 3 個月,再犯則每次為期 6 個月。
如何投訴的士司機?
乘客可以記下司機姓名、車牌、司機證編號及事件日期、時間、地點等詳細資料,向警方舉報或致電 1823 作出投訴,亦可填寫交通諮詢委員會投訴表格。不過的士司機需要經警方調查取證及法庭定罪才會記分。
